各招用工单位、职业中介机构:
根据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张人社传[2018]12号)要求,经县人社局、食市局研究决定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30日,在全县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开展好本次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严格依法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整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清查已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但未取得行政许可即擅自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清理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查处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违规行为。取缔各类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严查严惩强迫劳动、“黑劳工”、“黑中介”、使用童工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违法事实没有查清不放过,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不放过,涉案嫌疑人没有追责不放过,保持严厉打击劳动用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内容
对全县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或登记但实际从事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行政许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监管,规范其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对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介绍童工就业、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擅自从事培训业务、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以及存在捆绑或隐性收费行为等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许可,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依法查处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依法打击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或劳务派遣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及时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或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及其他以招工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3月12日至3月14日,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专项行动各相关工作的组织和部署。做好前期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舆论准备,招用工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县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涿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3月15日至3月26日,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三)3月27日至3月30日,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数据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指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督促落实。
(二)强化监管责任,做到违法必究。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务求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健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相互衔接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大力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区域,开展“双随机”抽查,要将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社会公布、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员的监管,严厉查处打击“黑中介”和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务、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及以职业介绍为名诱骗劳动者从事传销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部门配合,实施联合惩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注重部门联动,强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及时沟通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公布,并对违法企业采取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等惩戒措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成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组,统一行动,分工协作,积极争取公安等部门支持配合,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注重舆论宣传,扩大影响。抓住春节后大学生求职、农民工集中返城就业的契机,结合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最大限度方便劳动者维权。对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县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汇报,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予以曝光。
联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313-6583165
传 真:0313-6583165
附件:1.涿鹿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名单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表
涿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涿鹿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
涿鹿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光贵 涿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张耀雷涿鹿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利 涿鹿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
闫飞飞 涿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韩惠文 涿鹿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股股长
王利民 涿鹿县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所所长
米润武 涿鹿县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副部长
张效喜 涿鹿县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王朝辉 涿鹿县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联络员:王朝辉涿鹿县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 6583165
王 超 涿鹿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股副股长 6530537
附件2
2018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检查表
单位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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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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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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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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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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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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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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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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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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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介绍童工或使用童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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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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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经授权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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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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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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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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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非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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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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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招聘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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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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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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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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