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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认真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8   信息来源:政府办

 

涿鹿县按照《中共涿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着重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提升环境管理能力,推进全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
一是深入实施“蓝天行动”。按照《张家口市空气质量提升规划实施方案(蓝天计划2016-2022年)》,县大气办制定了《涿鹿县2018年空气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着力抓好“1+18”政策体系落实,积极推进了燃煤锅炉淘汰、“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目前已完成4所卫生院、2所学校、49农户煤改电改造工程。加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现场监察力度,确保治污设施和自动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同时,继续开展好了建筑施工扬尘、农作物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餐饮业油烟整治等工作,促进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二是深入实施“碧水行动”。制定了《涿鹿县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涿鹿县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方案》、《涿鹿县水体达标工作方案》,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新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对在用饮用水水源地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加快9村傍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度,推进加油站双层罐更换或防渗池改造,目前已完成双层罐更换或建设防渗池21家。
三是深入实施“净土行动”。按照省市要求,加快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已完成土壤调查地块确定和点位取样,开展了土壤疑似污染地块摸底排查。积极推进土壤修复项目试点县有关工作,调查评估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了专家评审。
四是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了环境监测管理,12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已建成5座,正在安装设备,其余7座和园区自动站正在建设中;温泉屯地表水监测站已建设完成,全县大气、水环境综合管理效能不断提升。